为了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 独立核算原则:合作社应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民主管理原则:重大财务事项需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体现民主决策机制。
4. 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合法性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财务管理职责
1.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社的各项财务工作,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2. 会计人员负责日常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税务申报等工作。
3.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具体操作,并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
4. 监事会成员负责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收入管理
1. 所有收入均应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或截留。
2. 明确各类收入来源,如产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款等,并分别设立科目记录。
3. 定期清理往来款项,避免长期挂账影响资金周转效率。
四、支出管理
1. 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标准,杜绝浪费现象。
2. 对于大额采购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3. 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保资金安全并获得合理回报。
五、资产管理
1.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定期盘点核实实物资产状况。
2. 规范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的登记管理工作。
3. 制定存货管理制度,防止积压造成损失。
六、财务报告与审计
1. 按照规定时间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向全体社员公布。
2.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 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农村专业合作社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各位社员能够理解和支持这一制度,共同促进合作社健康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