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全文及译文】《鱼我所欲也》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一篇著名议论文,出自《孟子·告子上》。文章通过“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引出“舍生而取义”的观点,强调在生命与道义之间,应当选择道义,体现出儒家“重义轻生”的价值观。
一、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放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就牺牲生命而选择道义。
生命是我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所以我不会为了求生而做不正当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情,所以我不会为了躲避死亡而去做坏事。
如果人们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东西,那么凡是能够保命的方法,有什么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事情,那么凡是能够避免死亡的办法,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但是,正因为如此,有些人虽然可以活命却不去做;有些人虽然可以免于祸患却不去做。这说明,人们心中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也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不只是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如果别人吆喝着给你,路上的行人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人,连乞丐也不会接受。可是有的人却对丰厚的俸禄不加分辨就接受了,这丰厚的俸禄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房屋的华丽、妻妾的侍奉,还是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我?以前宁愿死也不接受的东西,现在为了房屋的华丽而接受了;以前宁愿死也不接受的东西,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以前宁愿死也不接受的东西,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种行为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失去了本来的心。
三、总结与表格对比
内容 | 原文 | 译文 |
主旨 | 舍生而取义 | 强调道义高于生命 |
比喻 | 鱼与熊掌 | 生命与道义的抉择 |
观点 | 人皆有义心 | 不仅贤人有,普通人也有 |
反例 | 乞人不受嗟来之食 | 表明尊严高于生存 |
批评 | 万钟不辨礼义 | 批判无原则的物质追求 |
结论 | 失其本心 | 丧失了原本的道德良心 |
四、结语
《鱼我所欲也》以简练的语言揭示了人性中对道义的追求,强调在面对生死抉择时,应坚持正义和良知。这篇文章不仅体现了孟子的思想精髓,也为后世提供了深刻的道德启示。在现代社会,面对各种诱惑与挑战,我们更应铭记“舍生取义”的精神,坚守内心的正直与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