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做空犯什么罪】在金融市场中,“做空”是一种常见的交易策略,指的是投资者预期某只股票或资产价格将下跌,从而通过借入股票卖出,待价格下跌后低价买回,从中获利。然而,当这种行为被滥用、带有明显恶意意图时,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恶意做空”通常指在没有真实市场基础、利用信息不对称、操纵市场、散布虚假信息等手段,人为压低股价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类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
一、恶意做空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 法律条文 | 涉及罪名 | 行为表现 | 法律后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2条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 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或持股优势,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55条 | 操纵市场行为 | 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限制交易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
| 《刑法》第246条 | 侮辱罪 / 诽谤罪 | 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上市公司或高管,损害其声誉 |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 《刑法》第274条 | 敲诈勒索罪 | 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或提供利益 | 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二、典型案例分析
- 案例一:某机构通过发布虚假研究报告打压股价
某投资机构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发布虚假研究报告,导致某上市公司股价暴跌。最终该机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被认定为操纵市场行为,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 案例二:个人通过社交媒体散布谣言引发股价波动
一名投资者在社交平台上散布关于某公司财务造假的谣言,导致股价剧烈波动。该行为被认定为诽谤,当事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总结
“恶意做空”并非单纯的市场行为,而是可能触犯法律、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根据具体行为方式和后果,可能涉及操纵市场、诽谤、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对于投资者而言,应遵守市场规则,理性投资,避免参与或助长此类行为。
原创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整理,旨在提供合法合规的金融知识参考,不涉及任何具体个人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