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全过程。要推动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实现“应建尽建”,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要注重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包括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等,为社会组织党建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实践保障。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大局和社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