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正文有表格,表格用什么字型和字号。表格下方有备注】在党政机关公文中,正文部分若涉及表格内容,其格式需严格遵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相关标准要求。表格作为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字体、字号及排版均需规范统一,以确保公文的严肃性与可读性。同时,表格下方若有备注信息,也应按照规定进行标注。
以下是关于党政机关公文表格格式的具体要求总结:
项目 | 要求说明 |
表格字体 | 一般采用仿宋_GB2312 或宋体,确保清晰易读,符合公文正式风格。 |
表格字号 | 常用字号为四号或小四号,具体可根据表格内容密度适当调整,但不得小于五号字。 |
表格行距 | 行距通常为1.5倍或固定值28磅,保持整体排版整齐美观。 |
表格边框 | 表格应有边框线,建议使用细实线(0.5磅),避免过于突兀。 |
表格标题 | 表格上方应有标题,字体为黑体或加粗宋体,字号比正文大一号,居中对齐。 |
表格编号 | 表格应编号,如“表1”、“表2”,编号置于表格左上角或右上角,字体与正文一致。 |
表格备注 | 表格下方如有备注,应另起一行,使用“注:”开头,字体与正文相同,字号不变。 |
备注说明:
- 公文中的表格应尽量避免过多复杂结构,保持简洁明了。
- 若表格内容较多,可考虑分页显示,但需保证表格完整性。
- 表格中的数字、单位、术语等应准确无误,符合相关行业规范。
- 备注内容应简明扼要,用于解释表格中不易理解的部分,不应重复正文内容。
综上所述,党政机关公文中的表格在格式设计上需兼顾规范性与实用性,确保信息传达清晰、准确。同时,表格下方的备注应作为补充说明,起到辅助理解的作用,提升公文的整体质量与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