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产假2025年新规定】随着社会对女性权益保障的重视不断加强,福建省在2025年对产假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产妇的身体健康、家庭育儿需求以及劳动权益,体现了政府对人口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关注。
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福建省2025年的产假规定主要体现在延长产假时长、增加陪护假天数以及明确生育保险待遇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
一、产假基本规定
- 产假总时长:由原来的128天延长至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福建省地方增加的60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顺产与剖腹产:顺产为143天,剖腹产为158天,均包含在总产假范围内。
二、男方陪护假
- 男方陪护假:从原来的15天增加至28天,且可分段使用。
- 陪护假期间工资:单位应照发工资,不得降低或取消。
三、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涵盖产前检查、分娩、产后康复等项目。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最长不超过158天。
四、其他相关福利
- 哺乳时间:女职工在孩子满一周岁前,每天可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
- 就业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五、适用范围
上述规定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涵盖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六、表格总结
项目 | 内容 |
产假总时长(2025年) | 158天(含法定98天+地方60天) |
多胞胎额外天数 | 每多一胎加15天 |
顺产/剖腹产 | 顺产143天,剖腹产158天 |
男方陪护假 | 28天(可分段使用)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包括产检、分娩、产后康复等 |
生育津贴 | 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发放,最长158天 |
哺乳时间 | 每日1小时,至孩子满1周岁 |
就业保障 | 不得因生育解除劳动合同 |
以上是福建省2025年关于产假的新规定内容,旨在为女性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同时也为企业和社会营造更加和谐的生育环境。建议广大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安排生育计划,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