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的资料简介】于成龙(1638年-1707年),字振甲,号如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是清朝初期著名的清官和政治家。他以廉洁奉公、勤政爱民著称,在民间被誉为“于青天”,深受百姓爱戴。于成龙一生历经顺治、康熙两朝,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北黄州知府、江苏巡抚、两江总督等职,为官期间屡建奇功,尤其在治理地方、整顿吏治、赈济灾荒等方面表现突出。
于成龙生平简要
| 项目 | 内容 |
| 出生年份 | 1638年 |
| 去世年份 | 1707年 |
| 籍贯 | 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 |
| 字 | 振甲 |
| 号 | 如山 |
| 官职 | 罗城知县、合州知州、黄州知府、江苏巡抚、两江总督等 |
| 主要成就 | 清廉自律、治理有方、赈灾救民、整顿吏治 |
| 民间称号 | “于青天”、“天下第一清官” |
| 著作 | 《于氏族谱》、《于清端公文集》 |
于成龙的主要事迹
1. 清廉为官:于成龙为官期间,生活简朴,不贪图享乐,常以粗茶淡饭度日,甚至在任职期间自己种菜养鸡,拒绝接受任何贿赂和馈赠。
2. 治理罗城:他在广西罗城任职时,面对当地盗匪横行、民生凋敝的局面,采取严刑峻法与安抚并重的策略,迅速恢复了社会秩序。
3. 赈灾救民:在担任江苏巡抚期间,遇到大旱之年,他亲自到灾区视察,组织赈灾,并减免赋税,减轻百姓负担。
4. 整顿吏治:于成龙主张严格选拔官员,反对贪污腐败,多次上书朝廷要求整顿官场风气,受到康熙皇帝的高度评价。
5. 死后荣誉:去世后,康熙帝亲赐谥号“清端”,并追封其为太子太保,成为清朝历史上少有的被皇帝亲自表彰的清官之一。
总结
于成龙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极具代表性的清官典范,他的为官之道不仅体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也展现了古代士大夫的责任感与担当精神。他的事迹被后人广泛传颂,成为廉政教育的重要素材。尽管时代久远,但于成龙的精神依然值得当代人学习与借鉴。


